【条目包含内容】: 四级 暂定 兼营 新疆 宁夏 青海 甘肃 陕西 西藏 云南 贵州 四川 重庆
【条目出处】: 2002中国房地产统计年鉴 >>各地区按资质等级分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单位)利用外资(二)
【主编单位】: 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国家统计局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司
【所需金币】: 2个
【同年鉴相关条目】说明:与本条目同年鉴同栏目的条目
- 各地区按资质等级分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单位)住宅完成投资(一)
- 各地区按资质等级分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单位)住宅完成投资(二)
- 各地区房地产开发企业(单位)的资金状况
- 各地区房地产开发企业(单位)的资金来源及其构成(一)
- 各地区房地产开发企业(单位)的资金来源及其构成(二)
- 各地区按资质等级分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单位)利用外资(一)
- 各地区按用途分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单位)的施工房屋面积
- 各地区按用途分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单位)的竣工房屋面积
- 各地区按用途分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单位)的新开工房屋面积
- 各地区按资质等级分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单位)的施工房屋面积(一)
- 各地区按资质等级分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单位)的施工房屋面积(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