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鉴简介: |
一、《河北统计年鉴2024》 系统收录了全省及各市、县(市、区) 2023 年经济、社会各方面的统计数
据,以及1978年以来各个主要时期全省主要统计数据,是一部全面反映河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资
料性年刊。
二、本年鉴包括特载、统计数据、附录三大部分。
特载包括河北省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报中部分数据为快报数。
统计数据内容共24个篇章,即: 1.综合: 2.人口; 3.国民经济核算; 4.就业和工资; 5.价格; 6.人民
生活; 7.财政、金融、保险; 8.能源和环境; 9.固定资产投资; 10. 对外经济贸易; 11.农业; 12.工业; 13.建
筑业; 14.批发 和零售业; 15.运输和邮电: 16. 住宿、餐饮业和旅游; 17. 房地产: 18. 科学技术; 19. 教育;
20.卫生和社会服务; 21.文化和体育; 22.公共管理和社会保障; 23.城市概况; 24.县 (市、区)主要指标。
为方便读者使用,各篇章前设有《简要说明》,对本篇章的主要内容、资料来源、统计范围、统计方法
以及历史变动情况予以简要概述。篇末附有《主要统计指标解释》。
附录包括京津冀主要指标、各省(区、市)主要指标。
三、本年鉴涉及的各项指标,大部分资料主要来源于政府各级统计局、国家统计局调查总队的各种统
计报表和抽样调查资料;部分资料来自省直有关部门。附录的全国各省(区、市)主要指标中,表2-1至
表2- -20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2024》),表2- -21 至表2- -26 来源于《2020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
四、本年鉴所涉及的全国性统计数据均未包括中国香港、中国澳]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数据。
五、本年鉴分市指标中的石家庄市含辛集市,石家庄市①数据不含辛集市:保定市含定州市和雄安新
区,保定市①不含定州市和雄安新区。
六、本年鉴中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国际统一标准计量单位。
七、为满足统计调查划分经济类型需要,国家统计局会同市场监管总局对《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
型的规定》(国统字 (2011) 86号) (以下简称 “原标准”)进行修订,联合印发《关于市场主体统计分
类的划分规定》(国统字 (2023) 14号) (以下简称 “新标准”),本年鉴对相关分组按“新标准”作出
相应调整。
八、本年鉴总量指标计算所采用的价格均为现行价格。
九、本年鉴部分数据合计数或相对数由于单位取舍不同产生的计算误差未作机械调整。
十、本年鉴统计数据表中“..”表示数据不足本表最小单位数;“空格”表示该项统计指标数据不详
或无该项数据:“#”表示其中的主要项;“①”表示本表下有注解。
十一、本年鉴中涉及的历史数据,均以最新出版的本年鉴数据为准。
《河北统计年鉴2024》在编辑过程中,得到省直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大力支持,在此表示感谢! |